以下是我代表幹事會對每一項的措施作出解釋...何解我們會作此決定:
措施(一)所有支出均要出示單據實報實銷。如購買的項目涉及固定裝置及設備或銀碼超過$500元的,必須向幹事會申請及審批,所有報銷單據必須在兩個月內呈交同社財政幹事, 逾時作廢。
~~~ 作為一個健全的組織, 財政數目是應該清楚顯示, 而同社現正面臨一個幾嚴峻的財政赤字, 所以在購買任何一件的物件時, 也應考慮其實用性及迫切性, 有見及此同社幹事會想收緊支出以平衡財政與及對社員有一交代.
措施( 二) 沙田小屋現時所收取的費用,包括租貯物櫃、租田、擺放戶外貯物櫃費等,須交給幹事會作為沙田小屋維修基金。
~~~ 這個收費項目由來已久, 以往一切的收費都是交給同社沙管小組作小屋維修用, 現幹事會想將此筆收費透明化, 這可更清晰預計小屋的維修費.
措施(三) 除同社義工有限公司會議、同社義工有限公司股東大會、同社社員大會、幹事會會議、小組會議及其他社務會議外,凡使用沙田小屋舉行活動,皆須登記使用,並須繳付使用費200元及每人10元給幹事會作為小屋日常維修及保養之用途。活動負責人必須為同社社員。
~~ 這個活動收費也是由來已久, 以往每次活動收費時都會預收多一個數目作津貼沙田小屋日常開支, 只是以前此收費是交給同社沙管小組, 現幹事會想將此筆收費統一及透明歸納為同社收入的一部份.
*** 不過在這項措施上, 有部份社員提出以下問題, 也是值得商確的:-
1. 在活動性質方面是否存有灰色地帶, 何類活動要收費, 那類又不用呢? 幹事會是否要界定清晰一些呢?
2. 是否不論人數多寡也要收使用費$200及人頭費$10呢? 那麼人數少的活動豈不公平??
3. 是否改為每人都是收人頭費$20元而取消那$200元的收費, 這便可解決活動人數多寡的問題嗎??
以上問題我會帶上幹事會再作討論, 多謝大家意見.
措施(四) 同社義工有限公司與同社幹事會達成協議, 向社員蔡振華收取每月$800元補貼, 給予借用沙田小屋會議室傍的小屋, 津貼交回同社幹事會作同社營運經費。
~~ 社員蔡振華借用沙田小屋, 每月交費這項措施實行已有十多年, 只是以往他是交$500元另加約二百多水電費, 而這費用一直以來都是交給沙管小組作小屋維修用, 現幹事會也想將此費用透明化歸納為同社收入的一部份.現$800元(包水電)是經調查及與同社義工有限公司商議後的市場價.
措施(五)為方便財政管理,現時沙田小屋水費及電費單的登記賬戶將轉名為同社, 在同社銀行戶口內自動轉帳。
~~ 幾十年來小屋的電費及水費單的姓名都是私人姓名, 現更改為 " 同社 " 是為方便日後管理.
[ 本帖最後由 鄧姑 於 2009-3-11 10:38 編輯 ] |